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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38 证券简称:信测标准 公告编号:2023-179债券代码:123231 债券简称:信测转债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测标准”)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内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601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2日8:30至12:00,13: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601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
2.0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
2.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2.03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 |
2.04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 √ |
2.0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2.0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2.0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
2.08 | 《独立董事制度》 | √ |
3.00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以及传真登记。
信函请在2023年12月22日17:00 前送达至公司证券部,邮件请在2023年12月22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邮箱。来邮请至:emtek@emtek.com.cn(邮件标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来信请寄: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601公司证券部收,邮编:518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蔡大贵
会议联系电话:0755-86537785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601。
邮政编码:518000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居民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2:授权委托书;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特此公告。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 1: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投票代码:350938
投票简称:信测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9:15至2023年12月27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三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 |||
2.0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 |||
2.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
2.03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 | |||
2.04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 √ |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按照其个人意愿,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委托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0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
2.0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
2.0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 |||
2.08 | 《独立董事制度》 | √ | |||
3.00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附件3: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 |
股东地址 | |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户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 |
受托人姓名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联系邮箱 | |
联系地址 | |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