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银
大厦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提案》。
一、申请授信业务情况
2023年2月1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提案》,(公告编号:
2023-001)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以下简称“中行中银大厦支行”)申请人民币2.80亿元的银行信用总量授信业务。
由于现阶段公司产品销售合同大幅增加,原存量授信额度不足,公司继续向中行中银大厦支行申请信用总量金额人民币4.20亿元的银行授信业务,其中:
非敞口授信总量1.00亿元,敞口授信总量3.20亿元,其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0.20亿元、贸易融资人民币0.20亿元,保函额度2.80亿元,其中:非融资性保函2.80亿元,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同意公司向中行中银大厦支行申请信用总量金额人民币4.20亿元的银行授信业务,其中:
非敞口授信总量1.00亿元,敞口授信总量3.20亿元,其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0.20亿元、贸易融资人民币0.20亿元,保函额度2.80亿元,其中:非融资性保函2.80亿元,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三、申请授信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中行中银大厦支行申请信用总量金额人民币4.20亿元的银行授信业务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对公司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