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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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吴建新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公司于2023年12月10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委员会名称 | 主任委员(召集人) | 委员 |
审计委员会 | 严骏 | 孙健、吴建新 |
调整后
委员会名称 | 主任委员(召集人) | 委员 |
审计委员会 | 严骏 | 孙健、张玉海 |
上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