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12月5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0日在本公司集团总部1204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
4、会议主持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陈力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合规情况: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增加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系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本次增加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1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2、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对本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本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与津西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与神通新能源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系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1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能保证额度内款项不被滥用和及时偿还。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1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