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5日以微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0日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烘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广灵县同德精华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清水河县同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以不低于6.5亿元人民币价格转让全资子公司广灵县同德精华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清水河县同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12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