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3-111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资助对象: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资助方式及金额:1,456.8万元现金资助;
资助利息:年化利率4%
资助期限: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2.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关联参股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智联”)为保障业务发展,满足阶段性流动资金的需求,北斗智联拟向股东申请财务资助8,000万元,用于补充经营资金。北斗智联控股股东北京华瑞世纪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智联”)的关联方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世纪”),按照
81.79%比例为北斗智联提供 6,543.2万元财务资助。公司按实际持股比例18.21%为北斗智联提供1,456.8万元财务资助,资助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34%。
公司与北斗智联其他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为北斗智联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秘潘国平先生、副总经理王增印先生现任北斗智联董事,
北斗智联为公司关联参股公司,公司本次为北斗智联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协议尚未签署。
一、被资助对象情况
1、北斗智联基本情况
基本信息 | ||||
公司名称 |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 | 74,846.1149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19年06月28日 | 法定代表人 | 张敬锋 |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桐桂大道81号2幢 | |||
主营业务 | 检验检测服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开发、生产和销售: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包括:导航影音娱乐系统及部件、仪表系统及部件、网联系统及部件、HUD系统及部件、高级辅助驾驶系统和自动驾驶需要的导航相关部件);提供汽车智能网联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提供车联网技术服务;从事与以上业务相关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卫星通信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与公司的股权关系 |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斗星通(重庆) 汽车电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北斗智联 18.21%的股权。 | |||
财务情况(单位:万元) | ||||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3 年 09月 30 日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05,314.58 | 212,118.86 | ||
负债总额 | 114,045.38 | 130,052.57 | ||
净 资 产 | 91,269.20 | 82,066.29 | ||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3 年 0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81,968.55 | 198,266.33 | ||
净 利 润 | -6,575.89 | -9,621.61 |
注: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拟更名为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工商手续办理中。北斗智联股东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1 | 华瑞智联 | 40.57% |
2 | 重庆北斗 | 18.21% |
3 | 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3.36% |
4 | 宿迁智联汇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2% |
5 | 重庆中金科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07% |
6 | 宿迁知来常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 5.31% |
7 | 厦门厚达诺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9% |
8 | 徐林浩 | 1.64% |
9 | 张敬锋 | 1.23% |
合计 | 100% |
2、 经核查,北斗智联不存在被质押、查封、冻结等司法程序行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借人(甲方):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周儒欣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东路 7号北斗星通大厦借款人(乙方):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敬锋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桐桂大道 81号2幢
2、财务资助方式及额度:公司以自有资金拟向北斗智联提供不超过1,456.8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3、财务资助期限:借款期限为1年,以资金到达对方账户之日起计算,按月度结算并支付利息,可提前还款。
4、财务资助利率: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财务资助按年化利率4%计算。
5、财务资助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6、偿还方式及违约责任:
a、乙方须在资助期限到期日,将财务资助金按时清偿给甲方。
b、乙方可提前向甲方偿还全部或部分财务资助金,但应提前10日通知甲方。
c、财务资助期内乙方发生违约行为,该财务资助立即到期终止提前收回,且甲方不再给予其后期财务资助。
d、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财务资助协议暂未签署,待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北斗智联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所处汽车电子行业属于国家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自成立以来在市场亦成功实现了多轮股权融资,经营规模正处于增长期。截至 2023年9月30日,北斗智联资产负债率为61.31%,负债水平相对可控。公司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1)公司已向北斗智联委派董事和监事,参与北斗智联重大决策,及时知悉北斗智联经营、财务、投融资等领域的重大事宜,有利于及时识别公司运营出现的重大风险并做出应对;(2)北斗智联后续拟通过开展股权融资方式,降低银行贷款规模,有利于优化资产负债结构;(3)北斗智联近年来积极降本增效经营,随着技术研发投入的成果转化等,持续提高产品竞争力,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增强自身造血能力,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资助风险;(4)公司对外资助情况建立台账管理,财务部相关人员会及时分析和跟踪北斗智联财务情况,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保证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为北斗智联提供财务资助,明确了相关权利和义务,能有效保障公司权益,且为北斗智联生产经营所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制度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严格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关联关系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出售北斗智联15%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以下简称“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交易已实施完成。该交易完成后,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斗星通(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北斗智联18.21%股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副总经理兼董秘潘国平先生、副总经理王增印先生现担任北斗智联董事,北斗智联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关联参股公司。
2022年9月,北斗智联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公司为北斗智联提供5,650万元财务资助,该笔资助已于2023年9月归还
公司前期为支持北斗智联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存在为其部分银行授信、借款等融资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已为北斗智联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28,751.32万元银行授信担保额度(已使用24,632.2万元),均因该交易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前述关联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公司及北斗智联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北斗智联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用于满足其日常资金需要,且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北斗智联提供财务资助,保障其业务发展,满足其阶段性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提供资助期内有能力对北斗智联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提供资助的风险可控。本次提供资助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按照18.21%的持股比例为关联参股公司北斗智联提供1,456.8万元财务资助,其控股股东华瑞智联关联方华瑞世纪按81.79%提供6,543.2万元财务资助。本次资助用于其阶段性流动资金的需求,风险可控。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联参股公司拟申请8,000.00万元财务资助,公司按
18.21%提供1,456.80万元财务资助。该议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北斗星通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北斗星通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财务资助数量及逾期财务资助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经审批的财务资助总额为人民币67,770万元,占2022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5.63%,全部为持股比例高于50%的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若本次财务资助额度审批通过后,公司累计经审批的财务资助总额为人民币69,226.8万元,占2022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5.97%,其中持股比例低于50%的参股公司财务资助金额为1,456.8万元。
公司不存在对外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形,亦无逾期未收回事项,资金风险安全可控。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