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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1

决议公告:2023-087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7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西全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6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83元/股;回购数量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196,39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9%;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98,19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后12个月内。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决议公告:2023-087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2、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注销宁夏分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同意依照法定程序注销宁夏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分公司注销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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