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