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33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30点;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12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12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告编号:2023-033
为准。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东路51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其他公司制度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及其他相关公告。
3、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告编号:2023-033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东路8号,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3年12月19日16:00前送达到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其他事项
证券部送达地址详情如下:
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东路8号,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联系人:张钦杰
联系电话:0512-58693918
邮箱:dsh@newamstar.com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公告编号:2023-033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公告编号:2023-033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09
2、投票简称:“新美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公告编号:2023-033
附件二: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股)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股东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
公告编号:202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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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按照下表列示意见表决:□是 □否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其他公司制度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