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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源股份: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9

证券代码:301286 证券简称:侨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侨源气体(眉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山侨源”)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整(含本数)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上述担保额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担保事项以公司、眉山侨源及浦发银行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本次担保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侨源气体(眉山)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00MA6AQ5X025

3、注册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康定大道11号

4、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谌海军

6、注册资本:5,216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0年5月27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陆地管道运输;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关系:眉山侨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410,859,114.53349,946,211.90
负债总额331,222,966.74303,321,406.30
净资产79,636,147.7946,624,805.60
项目2023年1-9月(未经审计)2022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135,356,597.1083,141,768.66
利润总额36,613,747.12-5,272,684.14
净利润31,676,535.35-5,200,573.97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眉山侨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眉山侨源与浦发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整(含本数)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担保合同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眉山侨源与浦发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助于满足眉山侨源日常经营所需,对眉山侨源自身发展有着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额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本次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担保事项以公司、眉山侨源及浦发银行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本次担保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眉山侨源提供担保的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眉山侨源与浦发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是为了支持眉山侨源进一步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的需要。目前眉山侨源经营情况良好,其信誉及经营状况正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眉山侨源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额为人民币59,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16%;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总额为人民币42,319.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27.0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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