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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信: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其他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12层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23年12月4日以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聘期1年。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已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辞职增补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补选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原有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因原董事陈洪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董事会现有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至最低法定人数要求,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董事辞职增补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补选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杨振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吴明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董事候选人吴明进女士简历见附件。

公司审计委员会原有3名审计委员,因原审计委员陈洪顺先生辞去审计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杨振华先生提名岳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

日(星期一)下午

召开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8日

附件

1、吴明进女士简历吴明进,女,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2年获得工学学士学位。2007年至2013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设计咨询部担任部门经理职位;2013年至2016年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销售部担任部门经理职位;2016年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智能会议业务中心担任总经理职位。2023年9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公告日,吴明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岳路先生简历

岳路,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出生,1999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机械专业,获得学士学位。1995年9月至1999年7月辅修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专业。1999年7月至1999年11月,就职于北京明达影视科技公司任程序员;1999年12月至2003年7月,就职于北京医商网任技术总监,2003年8月至2006年5月就职于华美博弈公司任项目总监,2006年6月至2008年8月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8年至2014年8月就职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任厦门精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2019年3月至今,担任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岳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非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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