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史建明先生、蒋军先生、许长安先生、程海东先生、程华女士、韩灵丽女士、马理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其中程华女士、韩灵丽女士、马理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页无正文,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 |||||
程华 | 周昆 | 韩灵丽 |
2023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