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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交投: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9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再审涉案金额5,152万元。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根据法院对本案的一审和二审判决,对公司损益不产生影响。目前法院未对本诉讼再审进行判决,对公司的影响暂不确定。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收到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应诉通知书》《诉讼状》等法律文件,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四川易园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园园林”)以“合同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向其支付股权转让款、工程收益款及资金利息、逾期付款滞纳金等共计6,118.41万元(以下简称“本诉案”)。2022年10月,公司就此案件向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对易园园林的反诉(以下简称“反诉”)。经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对本诉案及反诉进行审理,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向公司出具了(2022)川0903民初6556号《民事判决书》,对本诉案及反诉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决为驳回易园园林的诉讼请求和公司的反诉请求。公司及易园园林对本诉案及反诉的一审判决表示不服,均向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出具了(2023)川09民终224号《民事判决书》,对本诉案及反诉进行了二审判决,判决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11日、2022年10月22日、

2023年1月12日、2023年2月24日、2023年5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诉讼事项(反诉)的进展公告》和《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2-074、2022-089、2023-002、2023-018、2023-049)。

二、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2023)川民申8959号《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再审申请书》等文件,易园园林因不服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川09民终224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撤销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川09民终224号民事判决及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2022)川0903民初655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判决“驳回四川易园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并请求改判支持易园园林一审全部诉讼请求,即“判令公司向易园园林支付遂宁仁里古镇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遂宁公司”)35%股权的转让款3,220万元及资金利息、逾期付款滞纳金;判令公司向易园园林支付欠付的业务收益款共计1,932万元及逾期付款滞纳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对易园园林的再审申请进行了立案受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前期披露的其他小额诉讼暂无进展,新增小额诉讼情况如下:

诉讼各方当事人仲裁申请时间案由涉诉金额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申请人:王晓东;被申请人:公司。2023年11月劳动争议纠纷96.73万元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受理申请人本次提起的仲裁事项,暂未裁定。对公司影响较小。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法院对本诉案和反诉的一审和二审判决,对公司不产生影响。公司已根据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川09民终224号《民事判决书》,以3,864万元作为股权对价,受让了易园园林持有的遂宁公司35%股权。目前法院未对本诉讼再审进行判决,对公司的影响暂不确定,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川民申8959号《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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