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上市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 山 王立章 宛 虹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