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3-081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建建筑”)、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锐”)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序号 | 被担保企业 | 本次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余额(万元,截至2023.11.30) |
1 | 美建建筑 | 45,000 | 22,454 |
2 | 上海精锐 | 8,000 | 3,251 |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所控制企业经营所需,公司拟为其在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度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拟被担保企业 | 债权人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期限 | 担保内容 | 备注 |
1 | 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35,000 | 三年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无追索权保理(京信链)、非融资性保函、商业承兑汇票保贴、直贴等 | 最高额担保为续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等 |
2 | 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 | 10,000 | 一年 | 流动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 | 最高担保额为续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等。 |
3 | 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8,000 | 三年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无追索权保理(京信链)、非融资性保函、商业承兑汇票保贴、直贴等 | 最高额担保为续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等 |
根据公司章程和及其他相关规定,上述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担保范围为在担保期限内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等,具体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宝安公路2676号,法定代表人:车松岩,注册资本:2512.4495万美元,主要从事钢结构建筑产品、钢结构工程设备以及相关辅助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自产产品;钢结构工程设计,以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的形式从事钢结构工程施工,提供上述相关工程咨询等等。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含间接)其99.5%的股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77,806.5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76,346.97万元人民币(数据经审计)。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79,549.1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5,655.25万元人民币(数据未经审计)。
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1009号2104室,法定代表人:汤浩军,注册资本1,692.8万美元,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设计等。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含间接)其
99.5%的股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85,737.5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3,788.39万元人民币(数据经审计)。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82,135.2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4,204.65万元人民币(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应所控制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所控制企业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226,299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关联担保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实际新增担保29,800万元人民币(本次董事会共审议担保53,000万元,其中实际已有续保23,200万元),公司对外融资担保金额合计256,09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2.09%。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