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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旅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9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3-106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8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殷俊。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5名,代表股份363,051,5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9,226,217股(总股本738,148,117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18,921,900股后,下同)的

50.478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名,代表股份278,884,2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756%。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小组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5名,代表股份84,167,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02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26名,代表股份70,144,2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7%。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湖北三立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0,842,994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2,208,60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2,1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82,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具体

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0,842,994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2,208,60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2,1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82,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以下为本议案之子议案逐项表决结果:

1.交易对方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宜昌交通旅游产业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0,842,994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2,208,60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2,1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82,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交易标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0,842,994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2,208,60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2,1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82,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交易方式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0,842,994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2,208,60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2,1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82,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0,842,994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2,208,60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2,1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82,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交易对价的支付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0,842,994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2,208,60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2,1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82,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过渡期损益安排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

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0,842,994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2,208,60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2,1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82,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0,842,994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2,208,60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2,1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82,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决议的有效期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0,842,994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2,208,60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2,1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82,289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职工安置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0,842,994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2,208,60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2,1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82,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0,842,994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2,208,60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2,1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82,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0,842,994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2,208,60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2,1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82,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0,842,994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2,208,60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2,1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82,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0,842,994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2,208,60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2,1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82,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0,842,994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2,208,60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2,1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82,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0,842,994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2,208,60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2,1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82,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0,842,994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2,208,60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2,1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82,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0,842,994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2,208,60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2,1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82,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

持有公司250,842,994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2,208,60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2,1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82,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0,842,994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2,208,60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2,1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82,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0,842,994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2,208,60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2,1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82,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0,842,994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2,208,60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2,1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82,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中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0,842,994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2,208,60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2,1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82,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20个交易日股票价格涨幅未构成异常波动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0,842,994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2,208,60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2,1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82,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0,842,994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2,208,60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2,1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82,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0,842,994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2,208,60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2,1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82,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0,842,994股的股份,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12,208,60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2,14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082,2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2,989,5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29%;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0,082,2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16%;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三立律师事务所刘道炎律师、鲁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北三立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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