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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数控: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9

证券代码:301200 证券简称:大族数控 公告编号:2023-054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于下午14时30分开始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重庆路大族激光智造中心3栋7楼一区A01会议室召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朝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15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69,143,082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1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69,081,8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8766%。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1,2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46%。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陈长生先生接受其他独立

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在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征集人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59,846,04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99.9838%;58,26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16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64%;58,26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03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杨朝辉、深圳市族芯聚贤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359,846,04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99.9838%;58,26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16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64%;58,26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03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杨朝辉、深圳市族芯聚贤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情况:359,846,04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99.9838%;58,26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16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64%;58,26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03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杨朝辉、深圳市族芯聚贤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369,088,21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99.9851%;54,86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14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369,084,81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99.9842%;58,26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15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369,084,81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99.9842%;58,26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15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369,084,81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99.9842%;58,26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15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369,084,81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99.9842%;58,26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15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369,084,81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99.9842%;58,26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15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黄嘉瑜律师、方梓斌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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