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2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提出补充或解释。第二十六条 委员会会议结束,董事会秘书对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和委员的书面报告进行整理归档,并制作报告,向董事会汇报。第二十七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须保密,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第二十九条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第三十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据以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三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