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证券代码:834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0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五一路3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2月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为人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在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及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公告》(编号:2023-07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编号:2023-07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聘任刘娟芳(简历如下)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刘娟芳,女,1986年6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8年1月至2017年8月任公司财务助理;2017年9月至2020年3月任公司成本会计;2020年4月至2023年12月任公司财务副经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内部审计制度》(编号:2023-07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3-07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含8,000万),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即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原审议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8,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新增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4,000万元的委托理财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编号:2023-07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毅雄、陈文化、钱爱民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编号:2023-08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编号:2023-08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编号:
2023-08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