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2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生效、修改、废止应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