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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达:关于债务化解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8

关于债务化解的公告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3-063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化解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化解的议案》,同意乌兰察布市万邦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乌兰察布万邦达投资”)与内蒙古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源投资”)签订《市本级金融类化债重点任务清偿协议》(以下简称“债务化解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2015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万邦达乌兰察布发展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江苏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签署合伙协议,共同发起设立万邦达乌兰察布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后更名为乌兰察布市万邦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截至2015年6月24日,乌兰察布万邦达投资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委托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发放委托贷款合计人民币82,000万元给国源投资,其中5亿元期限为六年,3.2亿元期限为七年,委托贷款年利率为10%。截至2022年5月27日,国源投资已累计偿还委托贷款本金合计人民币53,030万元。委托贷款本金尚未偿还部分合计人民币28,970万元。

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公司同意将上述尚未偿还部分的委托贷款展期2年,展期期间,利率不变,仍以10%的年利率计算利息。将原合同编号为[(2015)呼银委贷

关于债务化解的公告字第8号]的《委托贷款合同》剩余本金人民币壹亿陆仟玖佰柒拾万元整(16,970.00万元),展期2年,至2024年6月15日到期;编号为[(2015)呼银委贷字第12号]的《委托贷款合同》本金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12,000.00万元),展期2年,至2024年6月17日到期。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委托贷款本金53,230万元,收到委托贷款利息47,777.93万元;应收委贷本金余额为28,770万元,分别于2024年6月15日到期16,770万元、于2024年6月17日到期12,000万元;应收委贷利息余额为7,833.64万元。

二、债务化解对方的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财政局楼内法定代表人:徐聪敏注册资本:254,123.8584万元成立日期:2011年9月5日经营范围:投融资及资产经营管理,股权管理(交通、能源、物流、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优势资源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开发,土地整理开发、保障性住房建设、水利建设;乌兰察布市范围内机场、铁路、收费公路等重大交通设施投资、建设;矿产资源、能源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及投资管理;融资和非融资担保;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闲置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国有资产及收益);医疗物资采购及收储。

2. 国源投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源投资的资产总额为1,259,257.65万元,负债总额为1,073,078.2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86,179.37万元;2022年度,国源投资的营业收入为34.8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842.45万元。

3. 除依据委托贷款协议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外,公司与国源投资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本次签署债务化解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债务化解方案

近日公司收到国源投资申请,就该笔委托贷款,同公司商讨新的债务化解方案。具体债务化解方案为公司免除应收利息2,200万元,国源投资以现金方式偿还我公司本金10,000万元,剩余本金及应收利息在未来陆续偿还。

四、债务化解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内蒙古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乌兰察布市万邦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 按照化债有关基础性要件,乙方按规定时限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结算结果等所需材料,并承诺所提供的资料完整真实有效,以此作为甲方、审计部门、财政部门开展审算、对账等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

2. 经甲乙双方账目核对,甲乙双方确认,该项目总金额82,000万元(大写:捌亿贰仟万元整),截至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已累计向乙方支付本金53,230万元(大写:伍亿叁仟贰佰叁拾万元整),最终核定甲方尚未支付乙方的欠款本金为28,770万元(大写:贰亿捌仟柒佰柒拾万元整)。

3. 遵照国家和自治区化债一揽子政策,结合乌兰察布市实际,对该笔债务原则上采取“本金资金支付+利息打折免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清偿。根据本笔债务的形成背景、拖欠额度,结合本级自身化债资源情况,此笔债务尚未支付本金28,770万元;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的“一债一策”方案是:乙方自愿将欠息免除2,200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偿还本金10,000万元,剩余本金18,770万元陆续偿还。

4.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协议约定的各项内容,甲乙双方均明确知晓并认可各项约定内容,甲乙双方保证按照各条款履行相应义务。

五、 签署债务化解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关于债务化解的公告根据本次的债务化解方案,公司将免除应收利息共2,200万元,并一次性获得10,000万元的本金还款。在这一方案下,公司可进一步充实公司的流动资金,更好地支持公司重点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整体的健康发展;此外,通过免除部分委托贷款利息,公司以实际行动积极响应了国家及地方防范债务风险的政策。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化债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剩余委托贷款的回款工作。

六、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了充实公司的流动资金,更好地支持公司重点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整体的健康发展,同时积极响应国家及地方防范债务风险的政策,公司同意乌兰察布万邦达投资与国源投资签署债务化解协议,公司免除应收利息2,200万元,国源投资以现金方式偿还我公司本金10,000万元,剩余本金及应收利息在未来陆续偿还。

七、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国源投资是经乌兰察布市政府批准,经营市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国有控股公司,与公司保持着长年的良好合作关系。为了充实公司的流动资金,更好地支持公司重点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整体的健康发展,同时积极响应国家及地方防范债务风险的政策,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乌兰察布万邦达投资与国源投资签署债务化解协议,公司免除应收利息2,200万元,国源投资以现金方式偿还我公司本金10,000万元,剩余本金及应收利息在未来陆续偿还。

八、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乌兰察布万邦达投资与国源投资签署的《市本级金融类化债重点任务清偿协议》。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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