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627 证券简称:力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2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2024年发生金额 | (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购买商品 | 20,000,000.00 | 0.00 |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 |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其他 | 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 | 700,000,000.00 | 455,000,000.00 |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资金需求增加 |
合计 | - | 720,000,000.00 | 455,000,000.00 | - |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材料、新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经济信息咨询;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国家禁止、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复合金属新材料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五金冲压;注塑成型;无汞锌粉的生产及销售;片锌及锌膏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锂一次纽扣电池、锂二次纽扣电池、锂离子纽扣电池、扣式超级电容器及配件的研发及生产销售。
(3)姓名:李维海,住所:深圳市罗湖区。
(4)姓名:王红旗,住所:深圳市福田区。
3、关联关系
李维海先生是公司在册股东,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红旗是一致行动人,是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属于公司关联方。
王红旗先生是公司的在册股东,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维海是一致行动人,是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属于公司关联方。
东莞市金辉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红旗担任东莞市金辉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张良担任东莞市金辉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红旗的弟弟担任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维海、王红旗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维海、王红旗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应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系公司纯受益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定价公允性
公司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应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系公司纯受益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定价公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定价公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在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及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公司业务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及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公司业务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记录》、《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