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于2023年12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晓俊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3年12月31日延期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