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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是科技: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9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年

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第二条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第四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则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七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工作程序

第九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做好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总经理办公室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总经理办公室;

(四)由总经理办公室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五)有关对外协议,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应当征求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的意见。

第十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根据总经理办公室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总经理办公室。

第五章议事规则第十一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应该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或紧急情况除外),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委员会委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十二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应由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如有必要,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八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

第十九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

关信息。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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