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575 证券简称:康乐卫士 公告编号:2023-202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2023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2年9月2日
转制日期:2012年8月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首席合伙人:毛鞍宁
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29人
2022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818人
2022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400人
2022年收入总额(经审计):590,594.18万元
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66,947.88万元
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49,650.85万元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7家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27 | 制造业 | 医药制造业 |
J-66 | 金融业 | 货币金融服务 |
C-39 | 制造业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C-35 | 制造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J-67 | 金融业 | 资本市场服务 |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9,622.91万元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1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一次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肖慧女士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项目合伙人和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莹女士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及建筑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章晓亮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批发与零售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制造业行业。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3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上期2022年审计收费109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09万元。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期审计费用将结合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1、《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