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中兴财光华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顾国强 赵艳春 江 峰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