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时间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3日下午14: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73743 | 太湖远大 | 2023年12月18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曹晓珑先生、陈希琴女士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任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需补选2名独立董事。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钟力生先生和谢冰女士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钟力生先生将同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与战略委员会委员,谢冰女士将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最新规则,为适应公司上市后的需要,拟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138)、《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139)。
(三)审议《关于修订<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140)。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三);上述议案存在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选举独立董事2人;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2日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夏臣科 联系电话:0572-6680391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