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欧瑞云召集并主持,公司现有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名,其中监事彭春辉先生通过通讯方式接入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能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事项。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