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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威: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9

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3-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思特

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特威”)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预计交易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产品业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外汇衍生品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衍生品合约,约定将来办理外汇交易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时,再按照该衍生品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都是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据,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不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

(二)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预计额度为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授权期间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衍生品套保原则和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原则,根据合同需要灵活选择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结构相对简单透明、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有公开参考价格、不超过12个月的外汇衍生工具,不从事复杂嵌套、与不可控因素挂钩的外汇衍生工具交易。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仅限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即美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产品业务。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开展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外汇衍生品必须以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外汇衍生品报价可能低

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公司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

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公司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

回,会造成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公司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

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5、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6、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

险。

7、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决策、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以及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开展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关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风险,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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