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姜梅、张潇颖
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