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晶科能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为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晶科能源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情况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主要为涉及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关联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互利、合理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相关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政策符合市场惯例,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董事会、监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情况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以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总额已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需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开发利用公司新建产能的厂区屋顶资源,拟在公司下属厂区内投建2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就上述事项与晶科科技达成能源管理协议,总共涉及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46,562万元(未来25年运营期合计交易金额)。以上事项所涉关联交易金额连同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累计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故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经审批额度及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前次预计金额(万元)[注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的交易金额[注2]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晶科科技及其子公司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服务1,300.001,332.93不适用
购电915.00587.84不适用
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金刚线22,000.0017,550.40不适用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晶科科技及其子公司销售组件、支架50,000.0028,704.15下游电站开发运营商视市场价格变化动态调整产品采购量。
销售储能设备18,000.00451.77下游电站开发运营商视市场价格变化动态调整产品采购量。
融资金源华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21,000.00722.69公司资金面改善,相应减少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
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链金融1,000.00551.51不适用
关联租赁晶科科技及其子公司出租物业536.00409.74不适用
总计114,751.0050,311.03-

注:1、 公司上述前次关联交易预计已经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2、 上述所列的公司2023年1月1日至10月31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将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5,5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预计金额(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2023年1月1日至10月31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 [注2]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注3]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服务2,100.000.36%1,332.930.36%不适用
购电910.00 [注1]0.15%587.840.16%不适用
节能改造业务服务250.00 [注1]0.04%114.670.03%不适用
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金刚线25,000.000.32%17,550.400.22%预计金刚线耗材需求旺盛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组件、支架65,000.000.65%28,704.150.32%预计电站开发节奏加快带动组件需求
销售储能设备20,000.000.20%451.770.01%电站开发节奏加快带动储能设备需求
融资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链金融1,000.000.11%551.510.01%不适用
关联租赁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出租物业1,250.0058.09%409.7427.02%不适用
合计115,510.0049,703.01

注:

1、本项预计的2024年度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购电交易及节能

改造业务服务金额未包含:

(1)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来安县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出租屋顶并购电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相关购电金额。

(2)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出租屋顶并购电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相关购电金额。

(3)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中的相关购电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4)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中的相关购电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5)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中的相关购电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6)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中的相关购电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3)。

2、上述所列的公司2023年1月1日至10月31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3、本项所列“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为2023年1月-10月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说明

1、晶科科技

公司名称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357,088.018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7月28日

营业期限

营业期限2011年7月28日至长期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岑阳镇国道西路63号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实际控制人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晶科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十四)之规定,晶科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前期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晶科科技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在与公司合作过程中可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关联人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总资产4,172,024.84
净资产1,574,234.52
营业收入350,315.47

净利润

净利润39,901.17

2、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瑞昕科技”)

公司名称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3日
营业期限2016年12月13日至长期

住所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安江路72号
法定代表人李仙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工具制造;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新瑞昕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仙华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十四)之规定,新瑞昕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前期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新瑞昕科技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在与公司合作过程中可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关联人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总资产44,236.80
净资产20,377.72
营业收入24,020.30
净利润8,522.06

3、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诺供应链”)

公司名称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9月4日
营业期限2019年9月4日至2039年9月3日
住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园大道22号国际金融产业园3栋5楼
法定代表人衣同波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国内外贸易;国际、国内贸易代理;普通货物装卸、仓储业务(危险品除外);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金融、证券、保险、期货除外);矿产品、有色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的销售;煤炭、水泥、钢材、粉煤灰、建筑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机器设备租赁(不含限制项目);汽车及汽车配件、初级农产品、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计算机及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日用百货、服装面料及辅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金源华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仙德、陈康平担任董事的公司,金诺供应链为金源华兴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十四)之规定,金诺供应链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前期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金诺供应链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在与公司合作过程中可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关联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总资产248,234.92
净资产33,190.93
营业收入263,176.50
净利润5,475.80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关联人的商品和劳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向关联人进行融资和向关联人出租物业。

(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客观、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均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选择合作的关联人均具备较高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上述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昶 张世举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