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的独立意见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珠医疗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基于我们个人的客观、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收购融资租赁38.4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系融资租赁公司从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等方面综合考虑而受让上述股权,符合公司现阶段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融资租赁公司是公司对外开展设备租赁业务、与供应商合作的主要平台,有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交易价格已经具备证券期货相关资格审计机构进行审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收购融资租赁公司38.41%股权暨关联交易事宜,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曾艺斌、陈朗、张宝柱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