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1、经审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利新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利新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2、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利新先生属于会计专业人士,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赵利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提名委员会委员:辛茂荀、薛建兰、吴秋生、孟君、赵妍瑜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