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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绳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9

证券代码:600992 证券简称:贵绳股份 编号:2023-039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改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
2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董事会授权和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任期、职责范围、议事规则、档案保存等相关事项。 专门委员会成员均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 1.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3)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4)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2.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4. 战略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经理不超过5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经理不超过5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八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第一百二十八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
4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主要职责是: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主要职责是:
5第二百零三条 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工作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二百零三条 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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