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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3-073号债券代码:188750 债券简称:21象屿Y1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在厦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鉴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可行权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的相关事宜,行权数量合计为847,920份,该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和《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3-075号《厦门象屿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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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鉴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解除限售数量合计为415,443股,该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和《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23-076号《厦门象屿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