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3-111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宁夏蓝丰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和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蓝丰”)融资事宜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二)对旭合科技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2日和2023年10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合科技”)51%股权交割至公司名下后,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9)。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对宁夏蓝丰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3年11月1日,公司向江苏阡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阡耘生
物”)出具《担保函》,同意为宁夏蓝丰与阡耘生物于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日期间签订的所有买卖合同中产生的债权提供最高债权额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所担保的买卖合同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对旭合科技提供担保进展情况
1、2023年11月9日,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以下简称“招行马鞍山分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同意为旭合科技与招行马鞍山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使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以下简称“《授信协议》”)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2、2023年11月29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滁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旭合科技与广发银行滁州分行签订的《授信业务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旭合科技的基本情况
1、旭合科技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171MA8P8L1P63 |
住所 | 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业路1号 |
法定代表人 | 李质磊 |
成立日期 | 2022年07月14日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玻璃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电机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工器材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 |
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蓝丰生化 | 51.00% | |
郑旭 | 31.85% | |
安徽瓴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70% | |
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5% | |
合计 | 100.00% |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2、旭合科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负债总额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7,209.09 | 13,369.2 | 11,390.40 | 172.21 | 129.31 | 13,839.89 |
截至2023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 | 148,256.12 | 40,086.13 | 95,297.70 | -25.26 | -55.68 | 108,169.99 |
(二)宁夏蓝丰的基本情况
1、宁夏蓝丰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500574853571X | |
住所 | 中卫市沙坡头区美利工业园区 | |
法定代表人 | 于良传 | |
成立日期 | 2011年5月27日 | |
注册资本 | 60,0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蓝丰生化 | 100.00% |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2、宁夏蓝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负债总额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31,936.47 | -11,887.57 | 24,793.65 | -4,140.18 | -6,147.39 | 43,824.04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32,764.62 | -15,562.62 | 13,583.07 | -4,927.40 | -3,650.72 | 48,327.25 |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向阡耘生物出具的《担保函》
担保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江苏阡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1、担保的主债权及限额:被担保人与债权人于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日期间签订的所有买卖合同(简称“主合同”)中产生的债权人请求被担保人给付的最高债权额1000万元的主债权提供最高额担保。
2、担保方式:如果被担保人违反主合同中的任何约定,致使阡耘生物产生包括但不限于货款、违约金等损失的,公司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担保期限: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日期间与被担保人签订的所有买卖合同,所担保的买卖合同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公司向招商银行马鞍山分行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保证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债务人/授信申请人: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保证范围:招商银行马鞍山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2、保证方式: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3、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
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针对上述担保,旭合科技股东郑旭、安徽瓴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合同》,同意为公司代旭合科技向招商银行马鞍山分行承担的清偿责任提供反担保。
(三)公司与广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债务人: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针对上述担保,旭合科技股东郑旭、安徽瓴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合同》,同意为公司代旭合科技向广发银行滁州分行承担的清偿责任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8,62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07%。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向江苏阡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函》;
2、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3、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