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就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
2、关联交易双方的定价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有彭勇、余江。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