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韩旭先生的函告,获悉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登记证明,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展期、部分股份已完成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本次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展期后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韩旭 | 是 | 3,700.00 | 19.95% | 2.46% | 高管锁定股 | 否 | 2022年12月5日 | 2023年12月5日 | 2024年12月4日 |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补充流动资金 |
合计 | — | 3,700.00 | 19.95% | 2.46% | — | — | — | — | — | — |
二、 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韩旭 | 是 | 200.00 | 1.08% | 0.13% | 高管锁定股 | 是 | 2023年12月6日 | 2024年12月4日 |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补充流动资金 |
合计 | — | 200.00 | 1.08% | 0.13% | — | — | — | — | — |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业绩补偿义务
三、 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韩旭先生、张仁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四、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相关需求。
(2)韩旭先生、张仁华女士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票累计数量为0股,对应融资余额为0万元;未来一年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9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9%,对应融资余额6,500万元。韩旭先生、张仁华女士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其自有及自筹资金,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旭先生、张仁华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不存在可能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如后续出现风险,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五、 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万股)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万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万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张仁华 | 20,149.8159 | 13.39% | 9,687.41 | 9,687.41 | 48.08% | 6.44% | 9,687.41 | 100.00% | 10,462.41 | 100.00% |
韩旭 | 18,549.1897 | 12.33% | 7,300 | 7,500 | 40.43% | 4.98% | 7,500 | 100.00% | 6,561.89 | 59.39% |
合计 | 38,699.0056 | 25.72% | 16,987.41 | 17,187.41 | 44.41% | 11.42% | 17,187.41 | 100% | 17,024.30 | 79.14% |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