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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拟调整股份增持计划增持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8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调整股份增持计划增持价格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66号

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号),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计划自2023年5月23日起六个月内,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人民币不低于5千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增持价格不高于1.5元/股。

2、鉴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的议案》,金科控股提议延长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六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实施完毕。上述议案拟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截至目前,鉴于公司股价已经超过1.5元/股,为进一步落实股份增持金额的承诺,维护广大投资者和中小股东利益,金科控股来函提议在本次延长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的基础上,将其股份增持计划中“本次增持价格为不高于1.5元/股,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

划。”修改为“本次增持价格为不高于2元/股,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本次股份增持计划除延长实施期限和调整增持价格外,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4、如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延长实施期限及调整增持价格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仍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二级市场股价过高及窗口期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及关联方重庆财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聚投资”)共同出具的《关于提议调整股份增持计划增持价格的告知函》,且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控股股东金科控股或其指定的主体(现为金科控股的控股子公司财聚投资)。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金科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4,286.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财聚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主体在增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主体在增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鉴于公司股价近期大幅下跌,已严重偏离了公司基本面。控股股东坚定支持公司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动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公司健康发展的工作,基于对公司基本面和管理层的信心,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不低于5千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

3、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为不高于1.5元/股,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3年5月23日起六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9、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变更情况

1、鉴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为保证完成股份增持金额的承诺,金科控股提议延长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六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实施完毕。鉴于此,公司已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截至目前,鉴于公司股价已经超过1.5元/股,为进一步落实股份增持金额的承诺,维护广大投资者和中小股东利益,金科控股提议在本次延长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的基础上,将其股份增持计划中“本次增持价格为不高于1.5元/股,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修改为“本次增持价格为不高于2元/股,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本次股份增持计划除延长

实施期限和调整增持价格外,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四、调整股份增持计划增持价格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增持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截至目前,鉴于公司股价已经超过1.5元/股,为进一步落实股份增持金额的承诺,维护广大投资者和中小股东利益,金科控股提议在本次延长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的基础上,将其股份增持计划中“本次增持价格为不高于1.5元/股,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修改为“本次增持价格为不高于2元/股,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本次股份增持计划除延长实施期限和调整增持价格外,其余内容保持不变。本次控股股东调整股份增持计划的增持价格,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该事项有利于保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如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延长实施期限及调整增持价格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仍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二级市场股价过高及窗口期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说明

1、公司已于2023年12月4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将《关于延长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本次调整股份增持计划的增持价格是在延长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基

础上执行,为确保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关于调整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增持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的生效,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的议案》为前提条件。若《关于延长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的,则《关于调整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增持价格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不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示性公告暨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八、备查文件

1、《关于提议调整股份增持计划增持价格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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