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下午14时在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高光路169弄虹桥时代广场荣泰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12月5日以现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韬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关联监事曹韬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3
年12月修订)》。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