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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配: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8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3-008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汽配”或“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 年12月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同时,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保本型金融产品。本次现金管理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购买金融产品和协定存款相关文件事宜,具体由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0号)同意注册,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8,433.50万股,发行价格为14.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8.71万元,扣除13,436.71万元(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572.0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0月28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576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910万根汽车空调管路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建设项目35,973.1632,162.88
2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年产490万根燃油分配管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建设项目11,685.0210,281.28
3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265.987,852.43
4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3,000.0013,000.00
5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15,000.0015,000.00
合计83,924.1678,296.59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截至2023年10月27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06,572.00万元已全部到位,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1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910万根汽车空调管路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建设项目32,162.88
2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年产490万根燃油分配管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建设项目10,281.28
3浙江海利特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852.43
4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3,000.00
5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15,000.00
6超募资金28,275.41
合 计106,572.00

注:上述项目1、2、3三个募投项目合称“嘉善工厂建设项目”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专款专用。

嘉善工厂建设项目合计募集资金50,296.59万元,扣除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3,445.20万元,余额36,851.39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3,000万元。超募资金扣除永久补流部分外余额19,825.41万元。上述三项余额合计69,676.80万元。由于嘉善工厂建设项目需要一定的周期,建设款陆续对外支付;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也将根据公司资金需要有计划的对外支付;超募资金部分后续公司将审慎讨论资金用途。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短期闲置的情况。因此,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保本型金融产品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的款项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购买金融产品和协定存款相关文件事宜,具体由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短期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同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保本型金融产品。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签署购买金融产品和协定存款相关文件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 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保本型金融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保本型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实施现金管理方案,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本次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保本型金融产品。同意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上述现金管理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进行且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可以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经核查,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一)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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