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立军先生通知,获悉其于2023年1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3047号),因涉嫌操纵“浔兴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12月4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针对王立军先生的调查,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调查期间,王立军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