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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家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8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0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除本次修订的相关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的变更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登记为准。

二、公司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后的制度已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0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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