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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运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8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我们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经会前认真审查陈建良、李叶东、邓家青、赵倩、钟勇、黄纪元、李进

一、刘国常和黄舒萍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未发现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的情况,上述各位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董事会换届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讨论后提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陈建良、李叶东、邓家青、赵倩、钟勇和黄纪元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进一、刘国常和黄舒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

优化公司现有融资结构,符合公司的融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对象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有助于提高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桂龙李进一刘国常

2023年1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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