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72号)要求,经公司自主申报、相关单位组织测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并公示,公司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2023年新确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确定为“2023年新确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对公司良好的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综合能力的充分肯定。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力度,完善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继续通过实践、实效提升工作机制,引导公司有效运用知识产权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备查文件
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23年新一批及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
2、2023年新确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12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