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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关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不调整“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8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

不调整“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93,9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小,经计算,前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登记完成后,“晶能转债”转股价格不变。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3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9年4月19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01号”文同意,公司1,0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5月19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晶能转债”,债券代码“118034”。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晶能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或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近日,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的5,193,983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2,606股增加至10,005,196,589股,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2,606股增加至10,005,196,58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晶能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或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执行。

三、转股价格的调整计算过程

鉴于公司已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登记手续,公司以8.72元/股的价格向851名激励对象归属共5,193,983股股份,股份来源为定向增发,本次股权激励归属登记使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2,606股变更为10,005,196,589股。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13.70元/股,A为增发新股价8.72元/股,k为增发新股率0.0519%(5,193,983股/10,000,002,606股),P1为调整后转股价。

P1=(13.70元/股+8.72元/股*0.0519%)/(1+0.0519%)≈13.70元/股。

综上,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小,经计算,“晶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13.70元/股。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晶能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1808688

联系邮箱:investor@jinkosolar.com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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