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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8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日期: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2023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变更原因: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实施完毕现金购买招远市河西金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西金矿”)100%股权,标的公司河西金矿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主营业务在原有大型铸锻件、电子铜箔及覆铜板业务的基础上新增黄金采选业务。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并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需要对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进行会计估计变更,以适应公司新增资产和业务需要。

(三)变更内容:

1、固定资产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350-102.57-5.00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200-104.50-10.00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3-50-1018.00-33.33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150-106.00-20.00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100-109.00-33.33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河西金矿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305.003.17-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009.50-19.0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105.009.5-23.75
井巷工程年限平均法205.004.75
弃置费用年限平均法1109.09
电子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3-105.009.5-31.67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350-102.57-5.00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200-104.50-20.00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3-100-109.00-33.33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150-106.00-25.00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100-109.00-33.33
井巷工程年限平均法205.004.75
弃置费用年限平均法1109.09

2、无形资产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年)依据
土地使用权50土地证登记使用年限
软件5-10合理估计年限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河西金矿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年)依据
土地使用权50土地使用年限
采矿权10-15开采年限
软件3-10使用年限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年)依据
土地使用权50土地证登记使用年限
采矿权10-15开采年限
软件3-10合理估计年限

3、应收账款

公司对应收账款账龄的确定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未发生变更。公

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对应收账款账龄组合中的坏账计提比例进行重新核定,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大型铸锻件业务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账 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5
1-2 年20
2-3 年50
3-4 年100
4-5 年100
5 年以上100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铜箔、覆铜板业务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

账 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5
1-2 年10
2-3 年30
3-4 年50
4-5 年100
5 年以上100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大型铸锻件业务及铜箔、覆铜板业务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不变。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黄金采选业务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

账 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5
1-2 年10
2-3 年20
3-4 年50
4-5 年50
5 年以上50

4、其他应收款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大型铸锻件业务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账 龄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5
1-2 年20
2-3 年50
3-4 年100
4-5 年100
5 年以上100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铜箔、覆铜板业务的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为:

账 龄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5
1-2 年10
2-3 年30
3-4 年50
4-5 年100
5 年以上100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大型铸锻件、铜箔、覆铜板业务的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不变。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黄金采选业务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为:

账 龄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5
1-2 年10
2-3 年20
3-4 年50
4-5 年50
5 年以上50

5、应收票据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已经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是“6+9”银行的全部终止确认;已经背书或贴现的其余银行承兑汇票(包括财务公司)及商业承担汇票不终止确认。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中“6+9”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均在应收款项融资中进行核算,其余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在应收票据中进行核算。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大型铸锻件业务日常经常活动中收取的商业承兑汇票计提比例:

账 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5
1-2 年20
2-3 年50
3-4 年100
4-5 年100
5 年以上100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铜箔、覆铜板业务日常经常活动中收取的商业承兑汇票计提比例:

账 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5
1-2 年10
2-3 年30
3-4 年50
4-5 年100
5 年以上100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大型铸锻件业务及铜箔、覆铜板业务日常经常活动中收取的商业承兑汇票计提比例不变。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黄金采选业务日常经常活动中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具有金融资质的财务公司)不计提坏账;日常经常活动中收取的商业承兑汇票计提比例:

账 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5
1-2 年10
2-3 年20
3-4 年50
4-5 年50
5 年以上50

(四)审批程序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客观、真实、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公司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恰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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