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及完成情况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12月6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逐步出售公司持有的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材料”)股份不超过15,000,000 股(即不超过永兴材料当时总股本的3.62%)。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截至2023年12月6日,公司出售永兴材料部分股权事项实施期限已经届满,公司在上述期限内累计出售持有的永兴材料股份7,300,000股,占永兴材料当前总股本的1.35%,交易均价为71.08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持有永兴材料股份38,570,000股,占永兴材料当前总股本的7.15%。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出售永兴材料部分股权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当前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
经初步测算,出售永兴材料股票7,300,000股,扣除成本和相关税费后,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贡献约为2.95亿元,该投资收益计入2023年当期损益。上述数据仅为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数据,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实际影响以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最终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