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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龙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8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与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12月4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一);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在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了执行证券期货业务的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议案二);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议案三);公司已完成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4,764,000元,股本为人民币854,764,000元。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鉴于上述情形,公司进行《公司章程》的修订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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