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河南守正创新”)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4月3日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与金水东路交叉口绿地新都会9号楼9层906
首席合伙人:李强龙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合伙人数量:8人
截至2023年11月30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人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805.07万元
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84.53万元
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98.11万元
2、诚信记录
河南守正创新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强龙,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10年,2020年开始在河南守正创新执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强龙,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10年,2020年开始在河南守正创新执业。
胡方莉,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7年,2022年开始在河南守正创新执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冬玲,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15年,2020年开始在河南守正创新执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河南守正创新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河南守正创新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鉴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
公司拟改聘河南守正创新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守正创新进行了友好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河南守正创新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河南守正创新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河南守正创新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
3、本次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4、河南守正创新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7日